姐妹警惕“婚前十不要”!

作者:2009-02-21 09:29:3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salomelly10
相关标签: 女性 | 生活杂谈

世上最缺的也许就真是后悔药,每当我们寻寻觅觅的征战了许久,找到一个人许配终身,但随着事件的推移,会发现这样或那样的不如意。心里面明明知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但依然无怨无悔的“不撞南墙不回头!”......以下戒条,供正在热恋中的姐妹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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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十不要”给热恋中的姐妹们

第一戒:不要过早的让亲家见面。

本以为,双方的父母见了面,走的近乎一点对自己是好事,其实这是天大的错误,彼此熟悉之后,会逐渐由于生活习惯的不同,产生误解,比较严重的就会谁也看不惯谁,最后难办的是你自己。

最好的就是该结婚了,双方亲家再见面,保持在客情状态最好!结婚后最好也少见面!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第二戒:不要对未来婆家养成购物偏爱

不能在结婚前的节日等太爱给婆婆公公买东西,但到自己家,对老公不做要求。长时间这样,就会逐渐让老公习惯的认为给他妈、他爸买东西是正常的事,形成女孩子嫁人就要以婆家为主的观念。我建议节日买东西时双方一家一份,养成习惯婚后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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