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暗示房价可再降 哪些楼市新政值得等待?

作者:2009-01-11 08:51:3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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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为减轻购房者负担、刺激楼市消费,利好政策频出:五次降息,减免交易环节中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减免二手房交易环节的营业税,甚至在投机最容易滋生的二套房贷上也出现了松绑的迹象。

然而,楼市的寒冬仍难见暖意,住房成交量持续低迷,消费者依旧在观望、在等待后续更多的利好政策。

本周二,住建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暗示房价可再降,并且表示可能会继续出台优惠政策。这无疑给了市场更多期待,究竟还有多少政策可以等待呢?

理财一周报记者/吴英燕

1购房退税

可行性:★★★☆☆

影响力:★★★★☆

受益面:首套房、小户型

本周二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表示,2009年是不是出台新政策,要根据2008年政策执行的情况而定,如果执行得不好,可能会考虑其他更好的政策措施。而之前住房和建设部多名官员曾表示,包括购房退税等政策正在研究之中。

可以说,购房退税是购房者最为期待的政策之一,而十年前政府也确实早已实行过购房退税政策。

1998年,上海市政府为启动楼市消费,在全国率先推行购房退税政策。按照当时出台的系列文件规定,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商品房的个人,可享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扣除。

此策一出,效果立现。据当时的统计资料显示,1998年,上海商品房竣工面积达1400万平方米,而销售面积还不足800万平方米。但一年之后形势“突变”,1999年销售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房退税是可行性较强的一项政策,但是与十年前不同的是,它实施应该是有条件的。尹伯成认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并且房屋面积低于90平方米,用于自住的购房者才能申请购房退税。

不过,他同时表示,在住房保障系统目前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情况下,购房退税可能会将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排挤在商品房市场之外,从而拉大两个群体间的“住房鸿沟”,所以要充分考虑购房退税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向记者表示,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与十年前相比大不相同,比如十年前不存在一人买多套房、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分,因此不能简单重复购房退税政策。他认为,“买衣服、食品都没有退税,为什么房子作为商品,就能退税呢?”易居中国上海机构高级分析师付琦甚至认为购房退税是“饮鸩止渴”。

2再降契税

可行性:★★★☆☆

影响力:★★★☆☆

受益面:首套房、小户型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从3%降到1%,降幅可谓不小,但付琦认为契税仍有下调的空间。据了解,在2003年以前,上海政府所收取的契税税率为0.75%,当时国家规定的契税税率仍为3%,但上海市政府为了激活房地产市场,除国家返还的1.5%补贴外,上海市政府追加0.75%的契税返还补贴于购房者,经过两次补贴后,购房者实际缴纳的契税为0.75%。

因此付琦认为,既然国家之前能够将契税下调到1%以下,那么如果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国家可能效仿过去政策再度下调契税。

但是刘桓认为,契税的征收是为了保护房产证的严肃性,如果再度下调契税,只能说这是权宜之计。

3购房补贴

可行性:★★★☆☆

影响力:★★★★☆

受益面:小户型

相对于购房退税、契税下调等税收的减免抵销,政府的购房补贴或许显得更加直接一些。

2008年9月27日,南京市在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到,从当年10月1日起,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将获得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1-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将获得0.5%的补贴。这些补贴将从南京市政府财政收入中支出。

此后,西安市政府也推出购房补贴政策,规定该市市民买房最高可获总房款1.5%的政府补贴。

与之前的国家在房改政策出台时所规定的购房补贴由购房人单位发放不同,去年推行的购房补贴则是由当地政府出资,实质上是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但是,购房补贴政策推出并没有使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明显转好。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西安两市推出的购房补贴政策,实行时间都只有一年,刘桓认为,这很明显是当地政府为了托市,提振楼市信心,但是这种政府干预有悖市场经济原则,“用纳税人的钱去补贴那些买得起房子的人,这种做法欠妥”。

4全免营业税

可行性:★★★☆☆

影响力:★★★★☆

受益面:非普通房、购买不足2年普通房

2008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改为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此外,《意见》也对非普通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进行调整。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

这次税收政策的调整降低了住房交易成本,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同时也鼓励普通住房消费,一定程度上提升房地产市场的交投。但是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接受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条政策的力度不够大,营业税应该进一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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