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未成年女儿及其同学被判刑

作者:2009-01-01 10:18:0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法制天地

韶关始兴县都塘村农民李某,其妻子1997年离家出走后, 他为满足自己的淫欲,把目光瞄准自己的女儿及女儿的同学,并多次对其女儿及女儿的两名同学实施奸淫。日前,韶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指控,2002年至2003年间,李某趁女儿阿美(化名,1996年12月出生)睡觉的机会,将女儿的裤子脱光,然后猥亵女儿,以满足自己的性欲。2006年春节后的一天中午,李某将其女儿抱到房间的床上,对其实施奸淫;2007年春节后的一天下午,李某趁其女儿放学回家后在冲凉房换衣之机,冲进冲凉房对其女儿实施奸淫。期间,他还对女儿的两个同学施以小恩小惠,并实施奸淫。

李某的所作所为被李某的母亲知道后,为了让孙女不再受侵害,今年5月17日,李某的母亲向公安机关举报,李某被抓获归案。

韶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其他手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奸淫幼女多人,依法应从严惩处。法院最后判决李某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精彩推荐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