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珊违约代言化妆品 被追讨110万

作者:2008-12-05 08:28:35|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娱乐 | 明星 | 娱乐八卦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陈慧珊及其经理人公司Talent Hues Management Ltd,昨日被诗琳美容集团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她任代言人期间为另外一品牌拍平面广告,追讨110万余元。入禀状指今年四月,原告支付38万8千元予陈慧珊及经理人作为报酬,合约订明在一年内陈慧珊不能替其它同类产品卖广告,惟在合约期间,陈慧珊替另一化妆品牌卖广告有违合约,遂向他们收回酬劳,更追讨拍广告时所花的71万元费用。案件编号:HCA2515/2008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精彩推荐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知识问答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