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9000亿保障住房这个数字,令人有失而复得之感。但表象的数字后面,有关住房保障的根本路径,并未得到清晰阐释。
历史是最好的镜子。1998年下半年,与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商品化的创举相伴随,国家决定全面建设经济适用房。1998年以后连续几年,建设部都要与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下发建设规模、信贷计划等。实际执行情况如何?3年后,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占住房总量的比例日渐萎缩,甚至差点被人完全遗忘。
决策思路是惊人的一致。1998年大建经济适用房,是为了启动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抵御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10年后的今天,9000亿投资保障住房,也是为了启动住房消费,带动经济增长,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就是说,9000亿保障住房的计划,是从投资拉动经济的角度来作出的决定,而不是从构建住房保障制度的角度来作出的决定,是从属、服务于短期的经济大局,而非构筑一个长远的制度。
问题出来了:假如3年后,我国经济走出了调整的下行周期,反身向上,保障住房也很好地完成了政府赋予它的历史使命,那么,无所凭依的住房保障制度,会不会像退潮后的贝壳,裸露在沙滩上?如是,则不过是历史的又一次轮回罢了。
如果“制度”是个过于虚幻的字眼,那么,还是讲点实际的吧。2006年底,建设部此前要求各地(设区的市直至县级市)限时制定并向当地公布年度和5年住房建设计划(包括保障住房和商品房)时,很多人视之为一种政治姿态、一种作秀,但在我看来,却远比9000亿保障住房计划更有意义。如果每个城市的住房建设计划是由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公布,并且下一年度要像审议财政预算一样审议该住房建设计划执行情况,那就更有意义了。当然,当地的住房建设计划必须是认真调研、论证的结果,而不可如9000亿保障住房计划疑似随手拍脑袋的结果。
结论是:倘若不着眼于建立一个自足、完善、独立的住房保障制度,就很难避免房价的暴涨暴跌;倘若住房保障总是从属于短期经济目标或其他什么目的,那么,它注定是难以成熟构建起来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如此,医疗保障制度、教育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制度等何尝不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