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淑慎吸毒案判刑年7个月 缓刑4年(图)

作者:2008-11-28 08:54:52|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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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萧淑慎吸毒案尘埃落定,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昨天(11月17日)针对她所涉及的吸食及转让可卡因案,判1年7个月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且须到创世基金会及中华民国反毒运动促进会各提供100及40小时,合计140小时的义务劳务,昨她说:“律师已告诉我了,我会配合判决做该做的事,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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