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高中女生作弊被张榜公示后割腕跳楼(图)

作者:2008-11-21 08:59:31|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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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说,10日晚近11时,小晴在卫生间做了傻事。她用事先准备好的美工刀割腕自杀,因失血过多晕倒在卫生间。凌晨醒来后,发现自己还活着,她就又挣扎着爬到窗口,从6楼跳下自杀。

校方:公示是正常做法

该校办公室黄主任昨日下午说,小晴确因考试作弊被学校全校张榜公示,但这都是正常的做法,学校并没有错。

黄主任强调,学生作弊要公示的做法,不是学校自己的规定,而是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全市乃至全省都是这么做的”。至于今后学校是否会坚定执行此做法,黄主任表示,这需要由上级部门和校领导决定。

对于刘女士向校方求情一事,黄主任说,经他了解,刘女士确实求过情,但当事的卢老师说刘女士并未提出小晴曾患过病。黄主任表示,当时,高一年段作弊的学生已做了公示,为了显示公平公正学校才将小晴考试作弊的事进行公示。

黄主任还提出,小晴自杀并非因为考试作弊被张榜公示,而是另有原因,其中可能牵扯到感情问题,对此,他不愿意多谈,称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声音

考试作弊是否应张榜公示?

正方 公示可行但应人性化

福建中医学院吴老师认为,张榜公示是对考试作弊者的惩戒,是可行的;而有些学生无法接受学校这种张榜公示做法,甚至会做出一些过激行为,这是一种心理脆弱的表现,是与素质教育相背离的。当然,学校在具体执行时,碰到确有心理疾病等问题的学生,应该实行人性化做法,采取其他方式执行这种惩戒。

反方 这是对学生的间接侮辱

福建师范大学一教育专家说,对考试作弊者进行张榜公示,无非是想给作弊学生一个警示,让他们吸取经验教训,能好好学习。但张榜公示并非处理考试作弊的唯一方法,它存在着诸多弊端,教育部门应好好考虑其可行性。

他说,张榜公示是对学生的一种间接侮辱。因为公示后,上榜者必将受到同学的非议,强大的舆论压力让这些成长中的孩子们无力承受。他认为,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处理方式有很多,比如写检查、给考试科目扣分等,而要真正减少作弊行为,关键是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淡化成绩本身在学生心中的无形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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