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举措引争议保障性住房能否“以买代建”

作者:2008-11-18 07:34:1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宏观政策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出台一系列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举措,其中,被解读为“政府将买下部分空置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将郑州市政府抛上了风口浪尖。

郑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穆为民说,“为了落实国家调控政策,郑州结合部分承担城中村和旧城改造以及住房保障建设任务的开发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局面的实际,广泛征求多方意见,才出台的这一意见。”

“政府不去建低成本的保障性住房,而是高价购买商品房,百姓的纳税钱就这样被倒给了开发商。”面对这一指责,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保华解释:“这并不是新政策,而是已经开始了的对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的有益尝试,量很小,价很低,提高了效率,减少了成本,不会对房价有影响。”

有关人士分析,以建设路—解放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例,平均每平方米拆迁安置成本约3700元左右。如通过拆迁部门依照程序,在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中进行遴选、比较,集体商购,房价可以达到3500元/平方米以下。

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说,“政府以团购、政府采购、与开发商协商‘砍’下来的价格都大大低于市场价,不会抬高郑州房价,而且这一政策所针对的住房是极少数的,而政府还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他还透露,在郑州,靠排队摇号才能凭运气买到经济适用房的历史将在3年内被终结。2010年,经济适用房将实现“按需供应”。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沈久沄提醒,要避免“回购房”成少数人获利工具。他认为,郑州市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存在为房地产开发商“解套”的效果,但只要价格合理、用途明确、监管到位,应当可以成为政府获得社会保障性住房房源可选择的方式。

但是他也认为,政府在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时的着重点仍应放在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上,这种方式只能是一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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