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长状告“二奶维权网”侵权 索赔13万

作者:2008-11-18 07:40:2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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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郑百春在其二奶维权网上发文《国税局长如何包养情人》等文章为“二奶维权”,引发一场名誉权官司。新疆某地国税局局长刘某将该网站告上法院,索赔13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崇文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新疆某地国税局局长刘某在其诉状中称,今年5月,他在二奶维权网上看到,网站公开发表《×局长如何让纳税人去巴结他的?》《国税局长如何包养情人》等文章。他曾数次致电该网站,要求删除文章,但删除几天后又出现在网上。刘某说,他的正常生活被打乱,很多亲属和朋友打电话询问此事,甚至单位领导也过问,这些内容还在社会上流传,给其“工作、生活及精神带来很大的压力”。他诉至法院要求该网站删除侵权文章,并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

昨天,记者致电该网站的创办人郑百春。他说,当时是“二奶”张某主动写好草稿,找到他要求发表文章,他又在张某的口述下进行了部分加工。郑百春说,“张某写了保证书,称她所写和所述内容真实,网站才同意发表文章”。郑百春说,事后他还给刘某发短信,说文章如不属实就与他联系,但刘某未与其联系。事隔很久后,刘某与他联系,网站就删除了文章。他说,考虑到张某承诺内容真实,网站便再次登了上述文章。接到起诉后,郑百春说,现在觉得有些不妥,只是当时没想到传播范围会这么广,“连国家税务局纪检委也过问此事”。郑百春说,目前网站上已经没有侵权文章,“现在等待法院判决”。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另据了解,刘某起诉张某名誉侵权一案,昨天下午在新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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