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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的张文季,是灵璧县灵城镇高许村人,今年10月25日早晨,他读初一的女儿在家中喝农药自杀。
小小年纪,为何做下如此极端行为?张文季说,女儿偷拿家中的380元钱,交了灵璧县第四中学的餐费和校服费,他知道后,用严厉的语言“说”了女儿,而380元是强制收取的,否则孩子不能到校上早晚自习,因此,学校乱收费是女儿之死的导火索。
对此,灵璧四中表示,收取餐费和校服费是学生自愿的,学校没有强迫。出事后,校方找到张文季,签下了一份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校方给张文季7000元后,女孩之死与学校无关,张文季不能再追究校方的责任。张文季说,这份协议也是学校强迫他签的。为了解事实真相,记者前往灵璧进行了调查。
初一女生家中喝下农药身亡
张文季有两个孩子,美美(化名)是他的大女儿。
“农村孩子上学迟,美美17岁了,才读初一。”张文季说,孩子们的母亲在11年前就已去世,他一个人,除了养活两个孩子,还要照顾自己的老父亲,一家人生活艰难,收入勉强能够维持吃饭。因此,在农闲时,张文季要出门打短工养家。
10月22日,张文季出门前,留下约500元,作为两个孩子和老人的生活费。10月24日,张文季有事回家,发现生活费少了380元,女儿告诉他,自己拿去交给学校了。“我问她为什么要偷拿家里的钱,她说,这钱是学校的早晚餐费和校服费,如果不交的话,就不能上早晚自习。”
“美美从小就懂事,知道家里穷,从不乱花钱,但这次没有经我同意偷拿家里的钱,我很生气。”当晚,张文季批评了女儿,就离开家去鱼塘边的小屋睡觉了。
10月25日早晨,张文季回家敲门,喊美美,没人答应,他又喊儿子开门。儿子起床后,在院子里喊爸爸:“姐姐喝药了……”
女儿死后父亲被逼签协议?
女儿死后,张文季数次找到学校,询问380元是否是乱收费,校方回答:会给一个满意的答复。11月6日,张文季被喊到镇政府,与灵璧四中签下一份由校方拟定的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美美在没有经其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从家拿380元交生活费,她父亲知道后,一时气愤说了美美,致使其一时想不开而在家服毒自杀,与学校无任何关系……鉴于美美死亡一事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学校出于对本校学生的关爱和对死亡学生家长的安慰,经双方协商同意:学校一次性付给张文季7000元……张文季不得就此事与学校有任何纠缠,相关事宜到此全部结束。”协议下方盖有灵璧四中公章和张文季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