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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1:梅艳芳
1992年5月4日晚,年约32岁的片商黄朗维与一帮手下来到九龙塘一间卡拉OK酒廊消遣。刚好当晚梅艳芳与朋友亦在酒廊聚会。黄朗维的一名手下建议邀请梅艳芳即席献歌一首。但梅艳芳不欲娱人,婉言谢绝。梅随后惨遭黄朗维掌掴。当晚稍后,黄朗维正在湾仔一间海鲜餐馆吃夜宵时遭到袭击,左臂被斩伤,手骨被斩断,住进浸会医院接受治疗,黄朗维谎称因拍电影受伤所致。就在黄维朗入院后的次日凌晨5时许,两名男子潜入医院,开枪将其射杀。
黄朗维曾是龙虎武师,后成立电影公司,参与拍摄电影《四大家族》,亦被传为黑社会帮派头领。影业公司老板被人近距离射击致死,当即引起警方关注。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负责调查此案,并初步怀疑此案涉及到一些影圈人士之间的恩怨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