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症母亲将女儿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

作者:2008-11-13 14:39:15|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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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方是精神残疾的母亲,一方是长大成人的女儿。十多年间,两母女疏于来往,联系甚少。在外人看来,除了父母离异的因素外,还因为女儿“避讳”母亲的病。

当母亲被查出患有急性白血病后,女儿不仅没有常去照看母亲生活起居,反而对母亲的病情将信将疑,拒绝为母亲的治疗费“买单”。

由于筹不齐治疗费,母亲被迫离开医院。女儿则不愿被母亲家人“纠缠”,申请休假断绝联系。无奈之下,母亲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她承担起赡养自己的义务,并支付治疗费用。

近日,这起赡养的官司在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开始审理。

精神残疾母亲长期遭女儿冷落

20多年前,孙红(化名)嫁入刘家,并于1980年11月生下一女婴。

孙红的家人告诉记者,由于刘家一直盼望生一个儿子,因此对未能“给刘家延续香火”的孙红态度非常冷漠。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孙红患上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病情时好时坏。

出于对女儿的抚养和成长考虑,孙红一直延续着与丈夫的婚姻。1997年,女儿刘洁(化名)从学校毕业,被分配到南昌某医院工作,孙红这才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母亲的陪伴下,孙红被兄长接回家中暂住。但让孙红和家人感到不解的是,自从刘洁参加工作后,却不怎么来看望母亲。

2003年时,孙红被认定为精神残疾三级,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日常起居生活,都是靠80多岁的母亲和收入微薄的兄长照顾,而女儿刘洁却连电话问候都很少。在街坊邻居看来,刘洁不愿在母亲身边服侍,是为了“回避”母亲患有精神疾病这一事实。

母患绝症缺医疗费女儿拒伸援手

今年9月初,家人发现孙红面色蜡黄,上下肢多次出现青紫瘀斑,刷牙时常会牙龈出血。9月5日,孙红被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确诊为急性白血病。院方表示,她的病情急需治疗,手术费至少需要5万元。但母亲和兄长一时间也无法筹得这笔“巨款”。10天后,孙红因为无法支付治疗费用,被接回了家。

“她(指孙红)对化疗等治疗过程非常恐惧,我们不得不向她隐瞒了病情,不断鼓励她战胜疾病。”孙红的哥哥告诉记者,回家后,他便忙于筹集治疗费用。在周围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一个多星期后,家人终于凑齐了5万元,准备让孙红返回医院接受治疗。“但医院告诉我们,现在孙红的病情恶化了,治疗费用需要8万多元。如果不及时治疗,她的生命只剩下两三个月。可是我们凑足5万元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到哪里再去找3万元呢?”孙红的哥哥于是想起了外甥女刘洁。

孙红的哥哥表示,自从查出孙红患有急性白血病后,他曾多次前往刘洁工作的医院,希望刘洁能在关键时刻伸出手,救救母亲孙红的生命。“但刘洁的反应很冷漠,不仅不愿与我见面,还拒绝了我们的要求。”邵先生说。几天后,孙红被迫再次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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