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房产局体系不同 首套房利率不一定打七折

作者:2008-11-11 08:27:47|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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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南京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截止到昨天,南京总共开出23份首套房证明,这些持有证明的购房人(房产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将可以陆续享受到“零契税”的优惠。不过,银行人士表示,对于首套房的认定仍以“家庭为单位”,不是按“个人”,因此持有房产局首套房证明的购房人,不一定能享受贷款利率七折的优惠。

在华侨路上的南京市房管局档案馆里,记者看到一份编号为“200080025”的《首次购房证明》上,由“南京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档案馆”盖章确认,上面写着“赵某某,我馆按你提供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号码省却),经查产权登记信息库,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买受’记录。”

该馆副馆长孙伯栋告诉记者说,自上周五公布开具首次购房证明的细则之后,目前共有30多位市民前来查询,其中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为23人,这23人已经拿到了首次购房证明。孙馆长介绍说,市民来查询时,只需要出示买卖合同,以及本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了,他人委托的还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件,目前该证明免费为市民开具。

记者了解到,由于财政部的新政规定,11月1日以后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买房人才能享受到1%的契税,而商品房从买房到办证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目前来查询的均为二手房的购房人。他们凭此证明到契税窗口交纳1%的契税后,还可以领取南京市对90平方米以下房产的1%的购房补贴,相当于零契税。需要提醒的是,若单套房产的买房人有两个以上,契税征收部门要求每个人都需要出具“首套房证明”,其中只要有一人拿不出证明,则该房产只能按照2%的正常标准交纳契税。

对于南京市房管部门开出的“首套房证明”,各家银行是否会据此给出七折的房贷利率优惠呢?记者进行了探访。南京某银行房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市房产局对首套房的认定与银行对首套房的认定,不是一个体系,银行是以央行和银监会标准为准。”另一家银行房贷部人士则表示,南京市房产局对首套房的认定,主要适用于契税减免,不适用于银行贷款。

据介绍,去年央行和银监会曾两次对银行房贷政策出台规定,并要求银行对首套房的认定应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个人”,即只要一个家庭里有一人利用银行贷款买过房,家里其他人贷款买房都算二套房,利率和首付比例都要上调,而且最近银监会才下发通知,重申各银行仍应执行这两个文件。江苏省银监局人士也告诉记者,江苏银行系统对首套房的认定还是按照央行和银监会的这些文件来执行,目前还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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