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如厕掉手机 将环卫队告上法庭索赔4000块

作者:2008-11-10 15:33:5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社会百态

因为上厕所掉了手机,引出一场官司来。记者今天获悉,宣武区的赵先生把宣武环境卫生三队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其手机款2750元,信息损失费2000元。

赵先生在起诉书中称,8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他去公共厕所如厕时,保洁员李女士来冲刷厕所,并在门外再三催促他快点,在保洁员催促下,他不慎将手机掉进茅坑。

当时他对保洁员说先别冲刷男厕所,等他找工具进行打捞,保洁员也口头同意了。可是,等他从家中取来打捞工具时,发现厕所已被冲刷,原先掉在茅坑内的手机不见了。赵先生认为,由于保洁员没有履行承诺,致使他的手机丢失,给他造成经济损失。此外,他在单位主管生产,手机内存有大量业务信息,这些信息的丢失给他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为此,赵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女士及其单位宣武环境卫生三队赔偿手机款2750元、信息损失费2000元。

据了解,宣武环境卫生三队已向法院递交了书面答辩书。环卫队认为,赵先生在使用厕所时,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手机失落完全是由于自己保管不慎造成的,与保洁员的作业没有任何联系。保洁员严格按照业务规定作业,既未看见手机,也没有答应为赵先生看管手机。在赵先生告诉保洁员厕所内有遗失手机时,保洁员出于同情心理,间隔一个小时后才保洁该厕所。在此过程中,如果有人使用厕所,也可能造成失落的手机移动位置。赵先生仅凭一张发票就说手机丢在厕所,要求所谓赔偿,无任何法律依据。

宣武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