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期对建州女真的五次种族灭绝性屠杀

作者:2008-11-10 09:05:3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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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对清朝不满者,大多在指责之际提及清兵入关后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用以煽起满汉两族之间的仇恨,为自己的论点增加几分貌似大义的名份。然则,在漫漫历史长河之中还埋藏着明朝中期失败的少数民族政策所造成的多个血腥的往日,在拭去岁月的厚重尘埃之后,那种从悠远处传来的违和的味道依旧显得分外刺鼻。

勿庸置疑的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明帝国对待少数民族有着近乎变态的敌视态度,无论是对曾经统治过中原地区并始终为其劲敌的蒙古族,还是一向不曾为过大害的西南少数民族,都无一例外地被列入攻击或防御的对象。

在北方,对待相对强大,难以战胜的蒙古族,明人在永乐时代之后从主动进攻转入被动防御;而在西南,面对贫弱的诸少数民族,明朝则采取了“改土归流”的强硬政策,以推行“王化”为名,进行强制同化的政策。这种破坏其他民族固有文化传统的行为势必激起反抗,对于敢于反抗者,明政府采取了无情镇压的政策,因而在西南地区引发了大小数百场战争,使得棘人等十几个有着近千年历史的古少数民族被人为毁灭了。

相对于北方和西南方的刀光剑影和血腥杀戮,明代中期之前的东北方却显得较为安宁。永乐七年(纪元1409年),明朝在东北设置了奴尔干都司,其治所在今黑龙江下游俄罗斯境内的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塔赫塔一代,并于永乐九年(纪元1411年)将库叶岛纳入都司辖区,认命当地的女真、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少数民族贵族为卫、所官员。根据《明通鉴》和《明实录》的记载,隶属于奴儿干都司治下的各族土官在各自辖区内虽有较为宽松的自治权限,但不能如汉唐时代那样自建王号,亦无“国”之概念,所以都司制度较之汉唐的羁縻制度更为严密,是有助于东北各民族融合的行之有效而又较为温和的明智措施,也有助于明朝从侧翼夹击当时尚争战不休的北元的军事策略。而日后建立清朝的主体民族满族也是在这一时期以建州女真之名首次登场于历史舞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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