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杨红旭看来,暂停或者放慢施工速度可以让开发商选择一个更好的时机上市销售,避免项目滞销带来的困境。
影响
停工难改供求格局
停工不会被处罚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停工或者暂缓建设的项目,会不会导致政府部门严厉出手,处以重罚,没收土地呢?
邹毅认为“不会”。一是目前市场土地流拍现象严重。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政府部门即使将土地收回,短期内也找不到买主。因此各地方政府对上述规定执行较松。二是政府规定中只是说不开发的项目停工就会被罚款或无偿收回,但并没有规定已施工的项目何时建成,开发商只要施工,就不在上述规定的处罚之列。
这就给了很多开发商打“擦边球”的机会。不建房会被罚款或无偿收回,但停工却可以不受处罚。
停工难“造”地产“牛市”
2005年、2006年,上海在第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时,也曾出现了项目销售乏力、施工减少的情况,这也导致2007年的住宅供应量大幅度锐减,并因为供不应求而产生了一轮房地产销售的“牛市”。
因此,有业内人士希望通过减少开工、施工面积和停工、缓工,减少明年乃至后年的市场供应量,而重现2007年的房地产“牛市”。但是,在很多人看来,那纯属幻想。“供应减少的同时,需求也在减少。”上海千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承健认为。
杨红旭进一步指出,即使整个房地产行业都停工减产,目前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逆转。本轮的楼市调整至少要用三到四年时间,想仅仅依靠行业整体停工、减产,就使市场恢复原样,基本上很难。
分析
初期停工损失最小
“如果项目已经进行到主体工程施工建设阶段,此时停工,开发商要遭受很大的损失。”邹毅介绍,在不同施工阶段,造成的损失是不同的。在项目完成设计规划审批时,刚刚完成物料采购等工作,此时停工所受的损失相对较小。如果到了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开发商通常已在前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这时停工就会遭遇非常大的损失。
不过,如果开发的项目是商业地产,由于其后续的装修工程施工需要花费的资金达到4000~8000元/平方米,选择在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停工,遭受的损失也会相对小一些。
由于项目施工越接近竣工,遭受的损失就越大。因此目前大部分停工项目,主要都是还未正式开建的。此前,万科在上海停工的城花新园项目,就是商铺和会所部分正在施工,住宅部分尚未开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