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私取万元摆阔 家长指银行放款违法

作者:2008-11-04 11:41:14|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法制天地

家住莱西夏格庄镇的一名13岁女孩,从家里偷出3张定期存款单,在20天里分3次到银行取出1.3万元现金,将钱挥霍。女孩父亲认为,银行放款给没有身份证的女儿“程序违法”。

对此,11月3日下午,银行一名自称姓吕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好回答”,3次取款的具体细节还在调查中。

事发

家中3张存单不翼而飞

日前,家住夏格庄镇梁家庄村的梁先生向记者反映,10月25日上午,他回家打开家中的橱柜时发现,存款额共1.3万元的3张定期存单没有了。“当时我就赶忙去问妻子,妻子说没见这些存单。”梁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就冒了一头汗,还以为是家中遭贼偷了。“这些钱是我辛苦多年做小生意赚下的。”随后,梁先生急匆匆赶到镇上的这家银行准备挂失,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得知,3张存单上的1.3万元现金已被他人分3次在20天里全取走了,而当时取款人提供的是梁先生大女儿和梁先生本人的身份证。

调查

取款人竟然是小女儿

回到家中,梁先生越想越生气,于是将在外地上班的大女儿叫了回来,并严厉质问大女儿,结果弄得大女儿一头雾水,最终,梁先生确信取款人不是大女儿。“提款时用的明明是大女儿的身份证,不是大女儿能是谁?”梁先生赶忙将13岁的小女儿兰兰(化名)叫回家质问。“当时小女儿也不承认,后来在我和她妈妈不断质问下,她最终承认了。”梁先生说。兰兰告诉父母,她在10月1日至10月18日,从家中偷出3张存单,又偷拿了父亲及其姐姐的身份证,分3次从银行取走了1.3万元现金。为摆阔,兰兰把部分现金送给同学了,其他用于请同学吃饭和购买MP3。随后,梁先生带着女儿赶到学校,经过校方协调,最终从其他学生手里追回了兰兰送出的1200元现金。

追责

银行表示此事“不好说”

确认取款人是未成年的小女儿后,梁先生认为,银行竟将1.3万元现金发放给一个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违法。于是,梁先生多次找到这家银行,银行的3名负责人都表示银行放款没有不妥。“我后来再找时,银行的人就不再见我了。”梁先生说,至今银行也没有给一个说法,反让他“爱到哪找到哪找”。

11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这家银行一名自称姓吕的负责人时,对方表示,关于“银行放款程序不合法”一事“不好回答”,并称3次取款的具体细节还在调查中。

律师

银行放款程序违法

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家人身份证到银行将万元现金取出,银行做法是否合法呢?“银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对此,山东德祥律师事务所的袁正律师认为,到银行取款首先要有存款人的身份证,如果他人代取的话,还应有代取人的身份证,而在该事件中,取款人并没有身份证,银行竟将款项放出,银行做法明显违法。另外,兰兰是未成年人,作为银行更不应该将款多次放给一个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