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房市必熊的10大理由!

作者:2008-11-03 09:30:34|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8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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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是个大讲堂,是个大游戏园,是个大利益场。利益方为了达到各种赚钱目的,先发表各种奇谈怪论,忽悠大众的脑袋,后组织各种游戏,忽悠百姓的口袋。“错误言论”使许多人先“把自己卖了”,然后“帮人家数钱”,再“帮人家去忽悠别人”。为了不摔交,为了少吃亏,我们都有必要“杀一下”自己的“头脑病毒”,并加装一个“防火墙”。

1.房价收入比奇高,泡沫很大,大众不堪重负,影响社会进步。驳“通货膨胀后工资提高,房价收入比就不高了。”的错误观点。

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是3到6倍,按揭月供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30%。在发达国家,认为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进入泡沫区。1998年国W院在有关房改的文件中提出: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的,应当获得住房补贴。说明我国正府对国际标准是认可的。2005年,米国一顾问公司据房价收入比,就国际房价购买力做了个调查,看看哪些城市的房价让居民“最难以承受”。结果,澳洲悉尼以8.5名列前茅。并由此被断言“澳洲存在世界上最大的地产危机”。

二线的E市,新房平均价1万元* 90平米 / 全市平均家庭收入6万(全市年平均收入公布数的2.5倍) = 2007年底E市的房价收入比为15,含义是全家15年的全部收入可以买到一套住房。不少大城市在15上下。15 / 收入的0.5用于买房 = 一家人干30年只能买到只有使用权没有装修的毛坯房。22岁 + 30年 = 为房子需工作到52岁。而50岁后老板就不肯聘用。这么高的房价“可持续”吗?再涨50%是22岁 + 45年 = 为房子需工作到67岁!岂不是为了一套房要“小车不倒就要推”?在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下,要保证还贷期间不失业不生病,不然就可能因为断供而被银行收走房子。

有人说:“多印钞票,多加工资,房价收入比就显得不高了。”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只看到房价收入比变小,没有进一步计算下去。在通货膨胀情况下,物价涨幅大于工资涨幅,支付能力下降了,本来家庭收入的0.5用于买房,下降为0.4。将上述的公式重新计算,结果是,在目前这种通货膨胀情况下一家人为买房要干32年,多2年。

2. 高房价使人才外流,后患无穷,误国不浅。驳“房市繁荣体现我国经济实力强,生活水平高。”的错误观点。

按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1月份美国新房销售中间价为每套21.6万美元。每套21.6万美元 * 汇率7 = 每套151万人民币元 / 每套的建筑面积相当于200平米 = 可能每平米在7550人民币元左右,而且他们的房子是有土地所有权和装修过和带家具家电的。2007年秋,在二线城市E市,用7550只能买到三等地段的只有70年土地使用权且没有装修的毛坯房。2007年,美国的GDP是我国的20.3倍。美国的人均收入是中国的一二十倍,美国的医疗教育养老体系比我们好多了。就这么低的房价,人家都次贷危机了,房价都下跌了! 我们是第三世界国家的收入,房子却是发达国家的价格。我们已经透支了几年的涨价空间,靠几十个错误言论还能硬撑多久呢?房价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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