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工地被土方活埋 施工方拖四天才挖人

作者:2008-11-03 07:27:52|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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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生前照片

深圳光明新区迳口村古女士的女儿失踪4天,怀疑被埋在一工地土堆里,她要求施工方挖土救人,却遭多番推诿,最后被要求签署一份“如果挖出人,赔偿15万元”的私了协议。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这件让人气愤的事。11月2日上午,古女士向有关部门求救后,深埋在土堆下四天、早已气绝的小女孩才被挖出地面。

黄先生是四川人,七八年前从老家到深圳谋生,在这里认识了广东人古女士,两人结婚并生育了两个小孩,其中婷婷今年4岁。夫妻在迳口村搭起了屋棚,养了二三十头猪。

10月29日下午1时许,古女士在猪圈里喂猪,婷婷在屋外离她10来米远的地方玩耍,婷婷玩耍的地方附近正是迳口水库施工现场。目击者张先生住在50来米远的地方,他看到当时有推土机在婷婷玩耍的地方工作,还有泥头车来回行驶,将泥土运至古女士棚屋的附近。

等古女士喂完猪出来,发现女儿不见了。她急忙寻找,在泥头车倾倒的如小山似的黄土堆边,她找到了女儿的鞋子。难道女儿在玩耍时被埋在了土里?

家属要挖土寻人

施工方一拖再拖

古女士叫来了丈夫,两人向工地施工方交涉,希望他们提供协助。“但他们没有表态。”无奈,古女士和丈夫等人只好用锄头挖。他们从下午1时许开始挖,一直挖到10月30日零时,仍没有找到女儿的踪迹。

10月29日下午5时多,古女士向警方报案。10月30日,家属再次找到施工方,后者表示只有“签合同”才能挖土寻人。施工方提出,使用工地的挖掘机可以不收费,但假如孩子在里面,双方“私了”,施工方赔偿5万到15万元,而且尸体必须立即火化,不准家属走司法程序。

“孩子尚未证实是否被埋,就先提出赔偿方案,分明是做贼心虚。” 古女士说,他们想要自找挖掘机进工地挖土,但未获施工方允许。

深埋土下两米

警方介入调查

转眼过去两三天,工地仍拒绝家属进场。古女士说,在发现女儿拖鞋的地方泥土越填越高后,无奈之下,古女士一家只有自己出钱请挖掘机进场。其间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督促下,施工方才同意古女士进场挖土寻人。

经过五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婷婷的尸体终于找到了。婷婷被埋在土堆下约两米处。古女士说,其实一直不希望能挖出女儿,“被人抱走还有一线生机,当看到穿着黄色衣服的小身躯时,心一下就碎了……”婷婷被挖出来的时候,后脑勺破了一个大洞,脸上发紫,前胸衣服变形破烂,肚皮有些肿胀。“我们怀疑是泥头车司机作业时撞倒了婷婷,之后才被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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