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我国的山东与河北两省分别组建了自己的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和河北钢铁集团(以下分别简称山钢和河钢),自此东部地区的钢铁企业已经全面开始走向规模化的发展道路。而这两集团的组建基本是由本省国资委一手撮合而成的,主要的方式就是将本省的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进行合并重组,这样的重组是否真的是有效的适应市场的需求呢?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重组是有悖于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原则的,不利于我们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下有效地学会风险规避和生存之道。由于我们现在实行的改革开放,那么我们政府的职能就是很好的发挥市场服务者与协调者的角色,促进不同经济实体的存在,推动这些经济实体的快速健康发展,而不是干预市场的发展,阻碍不同经济实体或者是其他资本对于某些行业的介入。我们不能要求一切中国企业在存在一段时间后就得必须姓“社”,开始我们是姓的“小社”,现在我们就得姓“大社”。只有有了规模化才有可能在全国占有我们应有的位置和强势的话语权,实现本省在全国本行业中的“大佬”作用。其实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就此进行过讨论,邓小平同志的“黑猫白猫”理论已经给我们作出了很好的解释:我们现在所有的经济实体的存在,都是为了使中国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
山钢和河钢的组建是很明显的破坏了我们的原则。以上两个集团的骨干企业在重组前的规模效益在本省是举足轻重的,他们在的生产规模与管理能力在他们当时的情况下是表现的非常优秀的,他们是姓“小社”的。而现在,我们的国资委将他们统一起来组建“集团军”,要规模化作战就得改姓“大社”。而这个“大社”不是简单的“一加一”就能够完成的,而是要将我们的企业集团进行有效地、系统地、科学性的整合才可以发挥出组建的目的。这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以来所最为提倡的“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主旨需要,我们的地方官员一直在说我们在积极学习与践行“科学发展观”,我想反问一下我们这两省的国资委同志“你们的‘科学发展观’是如何学习与践行的?”。
在这两集团的组建中,我们的这些“小社”们尚不具备组建大型企业的管理实力,这是事实,也是我们组建的最大隐患。不可否认的是,参与组建的各钢铁公司中不乏优秀的各级管理人员,但是对于他们特别是高管们还尚没有管理过如此规模型企业的实践,对于他们的管理能力不能不有所担心,毕竟这里面将牵涉到各组建子公司的文化融合、产业调整、产品研发、资金整合、退休职工等问题,哪一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不能有效的发挥集团的组建优势与目的。特别是在人事安排上,这是最为基层员工关注的,哪一个公司的人员在集团中担负着重要角色,谁就会对于自己的企业充满信心,谁的企业没有这样的人员员工就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消极怠工。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嘛,有了这些对于今后的产业调整和产品研发就会遇到职工们阻挠,可能就会使得一些企业成为集团发展的“困难户”,阻碍组建目标的早日达成,成为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牺牲品。
特别要提及一下山钢。由于山东省政府计划在山东省日照市建设大型的钢铁生产基地,山钢在这一地建设上是钦定的主角,因此其与当地的日照京华钢铁控股的矛盾就日渐突出。由于在年前山钢组建时就有消息传出日钢将参与山钢的组建,而最后公布的山钢组建成员名单中并没有日钢。在9月份的钢铁重组论坛上山钢的董事长与其集团张店钢厂的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的信息形成强烈的反差,后者强硬的指明要兼并日钢,而前者的信息确有可商议之地。由于日钢是一家民营企业,山钢的这一做法无疑将大大的打击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没有人会乐意把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商业王国改姓“社”吧!山钢还没有成大气候就开始在自家的地盘上准备“杀戮”了,以后谁还会在山东创建规模型企业?同时,山钢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日钢在今年“5.12”大地震时的表现对于我国民众的影响,正是由于其民营企业的特殊身份使其在短期内累积捐款超过1.5亿元。由于目前全球变暖问题导致的一系列自然灾害正在“紧锣密鼓的有序进行”,因此像日钢这样的民营企业的存在,有利于国家在自然灾害后短期内快速获得有效运转资金,加快灾后救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