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新政”将延迟房价整体下行时间

作者:2008-10-29 13:57:2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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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的楼市“新政”已然实施。心急的地方,同类“新政”的“地方版”已先期施行了一阵子。还有一个情况是,中央的“新政”出台后,许多地方的“实施细则”步子迈得更大,或叫政策放得更宽松。

前有网络调查为证,80%的网络民意反对政府救市。闻中央及地方的楼市“新政”纷纷高调颁行,多数想买房而无力承受楼市暴利盘剥者,除了郁闷还特无奈。

近日,一批主流媒体集中报道对专家们的访谈,反复强调“新政”旨在稳定楼市而非拯救开发商。还有,相关政策解读也一再重申,稳定楼市不同于抬高房价。

判断未来房价走势,楼市“新政”只是一个向量,还有三个向量才是可供判断的主导性向量:

其一,这段时间谁急于买房?我的观察只有一种人,这就是急于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那部分购房客。“新政”中有很大一块是放松对购买第二套房的政策限制加优惠,那么谁会在这个时候做买主?炒房者肯定不敢再轻率进入,惟一的买主是既已拥有了一定的支付能力,现有住房太小或居住环境不佳,急于新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买主。常识告诉每位潜在的购房者,以上两部分人数量有限,相应的购买力即便全部得到释放,至多能暂时稳定楼市而难以拉动房价再度疯涨。

其二,假如未来一段时间,“新政”力度继续加大,也不可能引诱楼市的投机客再度蜂拥入市。一个正常的楼市在供求关系左右下,考虑到城市化进程的确伴随商品房刚性需求存在,房价逐年有所上涨是正常的,但出现持续疯涨是极不正常的。“极不正常”之所以延续多年,关键是大量的炒楼客在楼市中大肆投资,而开发商正好借机哄抬房价,形成“疯涨”持续的恶性循环。当然,房价若能在现有水平上再挺上一个时期,对投机者和开发商也是有利的——利于他们抓紧出货。

其三,经济运行有周期,楼市自然难有例外。这一轮房价上涨已持续10年,疯涨也已持续了五六个年头,楼市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继续疯涨下去,前期许多城市房价的滞胀和部分城市的下跌,正是拐点出现的信号。

综上所及,“新政”最大政策意图不是维持房价不跌,“北京”其实心如明镜:深知“看得见的手”没能力继续充当楼市暴利的“护盘手”,但希望房价的下行是个和缓的过程,也即尽量使楼市实现“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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