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营业税”改得好!

作者:2008-10-27 10:12:3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营业税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宏观政策

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14条规定中,第6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商品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这是这次调控中最积极的政策。原因很简单,我们已经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鼓励交易。几年前几部委在全国实行是5年内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的做法,不符合上海的市情(可能符合中国的国情),是上次调控最大的败笔。

有人总是对投资持反对意见。其实,如果投资是为了出租的话,那是有利于民生的。现在上海的房租太贵,本质原因就是出租房不够。我们的脑筋一定要转过来,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即交易自由,我们应该保障而不是抑制这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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