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炒房失手告开发商 曾与开发商联手推房价

作者:2008-10-24 08:14:5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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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炒房失手状告开发商索回炒房款

一起房产官司背后的炒房黑幕

“丽晶星河”小区位于苏州相城区渭塘镇,这个由德鑫房地产开发(苏州)有限公司(简称德鑫公司)开发的项目,因距离苏州主城区较远,几年前开盘以来,关注度并不高。

然而前不久,一名外籍“业主”为了讨要十来套房子的近500万元购房款,将开发商德鑫公司告上法院。外国人为何要买十来套房子?开发商又怎么会“赖着”“业主”的房款不给?业内人士发现,一起看似普通的纠纷背后,却隐藏着炒房的巨大黑幕。

韩国人狂揽17套房

原告宋新烈(化名)是一名在苏州生活的韩国人。去年3月29日,他看中了“丽晶星河”小区的房子,当天,他与开发商德鑫公司签订一份《订购单》,一口气订下了9套小高层房屋。双方约定,这共计1600多平米的房子,宋新烈需陆续付款800多万元人民币。照此计算,房屋均价达到了每平米5000多元,这在当时房价仍在上涨的苏州相城区,价格并不算低。

当天,宋新烈支付了230万元的第一笔款项,按照双方的约定,所有房款应当在两个月内分三笔付清。

一般人买房,自然要签订购房契约,可是宋新烈与开发商之间的《订购单》,除了付款是真金白银,两条备注却完全看不出“买房”的意思:1.乙方(宋新烈)暂不作合同签约手续。2.甲方(德鑫公司)同意并配合乙方在房产证登记前作更名及办理银行贷款各项手续。

看起来,宋新烈一口气买下这9套房子,并不是打算要买房居住,这两条备注就是证据。

另一个明证是,他的购房行动没有停止。4月17日,宋新烈再次与德鑫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购单》,再次狂揽8套小高层房屋。总价达818万的房子,按照总面积计算,均价竟达到了5700元。与上一次一样,《订购单》中同样约定房款分三次付清,并有完全相同的那两条备注。

数月内从“合作”到“翻脸”

揽下17套房子的宋新烈,其后虽然没有严格按照订购单上约定的时间付钱,却也陆陆续续支付了超过1000万元的房款。2007年8月27日,德鑫公司向宋新烈发出两份《解除合同的通知》,解除双方《订购单》中17套房屋的订购,理由是宋新烈没有按照《订购单》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支付购房款。

今年2月,宋新烈一纸诉状将德鑫公司告上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房款近500万元以及逾期利息。

宋新烈明明总共支付给德鑫公司1000万元,怎么只索要500万元?法院审理后发现,在去年8月27日双方闹翻之前,宋新烈已经将4套房子“出手”,转卖给了其他购房人,早有不少钱已经“落袋为安”。

在法庭上,德鑫公司的反应很激烈,他们咬出了宋新烈炒房获利的事实:“他将房子反手倒卖,获利110多万元,这笔获利应该归我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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