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的心理根源与对策

作者:2008-10-22 15:12:23| 点击:0| 评论:0|第14页/共1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女性 | 健康 | 两性

有人格障碍的人更不能去偷情,遇到这样的人,你要算倒了八辈子的霉。一种是边缘型人格障碍,像《致命诱惑》中的那个女子,好起来比蜜甜,甚至没有自尊,坏起来恨不得与你同归于尽。病态人格的人更不能去碰,以为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像一只绵羊或小白兔。这样的人没有独立的人格力量,必须与人产生共生关系才能获得自我感。身体只是她控制你的关系,在性爱中她一点都不快乐,却伪装着被你征服。其实给你做爱是让自己觉得还在被你关心。也不能跟名人偷情,名人也不适合偷情。名人被名声所累,一旦偷情暴露他就不得不放弃婚姻家庭,甚至地位与权利。因为他要证明是爱的错,不是道德败坏,名人往往活得很苦。有本小说说一个记者与市长偷情两三年,记者唯一的心愿就是与市长睡一觉。市长说我不是在和你睡觉吗,女子说不是这种睡觉(做爱),是传统意义的睡觉,市长斩钉截铁的说这办不到!连这点要求都办不到,跟名人偷情还有什么意思呢?

  

最后的话

  

人的欲望达成是生命赋予她的原始动力,偷情的冲动活跃在人的下意识里,每个人都会在一生的某个阶段被迫去面对它。既然是这样,我们为什么不去正视它呢?我们需要建构一种规则,一种偷情中的游戏规则,假如道德不能阻止你越轨的话,熟悉规则至少你不会把事情搞得太坏,太不可收拾。对心理成熟的人来说,坏事甚至也可以办成好事,经历偷情以后婚姻也许会更美好。当然,这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梦想,依靠偷情来平衡婚姻冲突的结果可能收获的是更大的混乱与苦痛。

  

人的情感的历程就是痛苦的历程,这也是难以更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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