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点让警方吃惊的是,这些犯罪嫌疑人中,大部分都是红河县乐育乡乐育村委会、尼美村委会的人。
乐育乡距红河县城20多公里,虽地处山区,但四周林木葱郁,清泉环绕,土地肥沃,这里民风淳朴,人们夜不闭户,多年来是县里的治安先进地区。据红河县公安局提供的信息:“红河县当地乐育乡人作案的比例很小。”
显然,这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原则是“不偷当地偷外地”。
对此,乐育村村支书李忠学深感震惊,“我觉得害羞。”他说:“一段时间以来,我给村民们送去的信,大多是外面公安局寄来的,是给被逮捕人、被拘留人家属的通知书。”
接到通知书的家庭都非常吃惊,他们根本不知道外出打工的子女,干的竟是偷盗的事。
据这些年少的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跟着亲友出来打工,由于年龄小,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或者又吃不了干体力活的苦,生活无着落,在同乡的诱惑下走上扒窃之路。他们中许多人都是在没有威逼的情况下自愿加入到偷窃团伙中,有的人甚至不知道这是犯罪,回乡后还向村里的孩子炫耀他们在外的“辉煌”,并由此诱惑更多的少年与他们为伍。
15岁的“金牌打手”
当王新(化名)终于被检察院批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人们长嘘了一口气。
这个以打架最狠著称的15岁少年,在蒙自县新安所镇被称为“金牌打手”。
小学三四年级时,因结交了不好的朋友,王新学会了抽烟、打游戏、逃学,最后发展到吸毒。
为获取毒资,王新用暴力向镇上的孩子收取“保护费”。镇上17岁以下的孩子几乎都遭遇过他的勒索,最多的一次,王新收了100多元。王新有几个“弟兄”,但都是在他的武力下跟随他的,“不服从就要被他打”。对于镇上所有人的惧怕,王新感到很舒心,“很享受大家怕我的感觉”。
2007年9月4日晚,王新在镇上一间游戏室内与人发生争吵,他出门找了一根钢管来报仇,回来没找着对方,便将对方的弟弟打成重伤。蒙自县公安局将王新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蒙自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一个星期后,县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作出不逮捕决定。当天,警方将王新释放。
同年12月31日晚,他与朋友在歌厅喝酒唱歌,因与其中一个朋友言语不合,当即暴怒,抓起桌上的啤酒瓶向他的头部砸去。至今受害者颅内还有血肿。
就在蒙自县公安局准备就这起故意伤害案向县检察院提请逮捕王新时,王新又犯下了一起令人发指的重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