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于天才和蠢才之间的模糊地带
F=臭屎脸(Fecalface)
B=加里·贝斯曼(GaryBaseman)
F:描述一下你的创作过程。
B:我做梦,我画,然后我再画,然后,我画了又画。然后,我就知道我要什么了,接着,我再开始创作一系列作品。知道这些对你有意义吗?
F:你工作时,通常情况下需要什么物质材料?
B:我用的就是所谓“美术用品”。钢笔、彩色铅笔和纸,可以在木板和帆布上画画的丙烯酸漆。有时也用体液,比如我说话的时候会不小心对着作品喷口水,我常常说胡话。
F:如果你不得不向一个陌生人解释作品,你会怎么说?
B:哦,我的作品呢,就是处于天才和蠢才之间的模糊地带,我就是喜欢创作既智慧又低能的东西。不过,要是别人问我画的是什么,那就是“欲望”,情欲、憧憬、淫欲、控制与缺乏控制,混蛋,我怎么这么失控?或者,我也可以说得抽象点,若要描述我的作品,“普遍艺术”四个字就足够了,现在这个概念人人都能理解了。我对“普遍”的定义呢,就是只要这个艺术家对他个人的审美足够忠诚,那无论他把作品弄到墙上、街上、玩具上、时尚、电视、电影、网络、电话机、滑板、避孕套、美女屁股、狗屁股还是傻驴屁股上,都一样传递信息。当然,这也混淆了纯艺术和商业艺术的边界,人人都能来掺和一把。哎,我想那个陌生人已经走了吧。
F:你在洛杉矶住了多久了?
B:我出生并成长在洛杉矶,具体来说,是费尔法克斯区。要说对我精神成长最完美的总结,就是我与红辣椒乐队(RedHotChiliPeppers)一起上高中,还有我妈是当地著名犹太餐厅Canters里的头牌烤面包师。我在那儿呆到高中毕业,后来去了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读大学,再后来,就搬去纽约的贫民区住了10年。接着,我回到洛杉矶制作了一部电视动画片。好吧,我厌倦开犹太人玩笑了。我可能是个犹太人,但我比谁都没有宗教信仰,从天主教到猫王,我热衷于一切可以图腾崇拜的偶像……
F:你最爱洛杉矶的什么?
B:我整年都可以在下午4点去一个户外暖水池游泳,我喜欢这里的优质墨西哥辣巧克力酱以及洛杉矶所有的地下艺术,这里年轻的画廊,有勇气买任何他们买得起的作品,当然,这里的女孩也惹人喜爱。还有我的画家朋友们……
F:要是我来洛杉矶玩,你会带我去干嘛,去哪里?
B:我会在周日晚上带你去Dominick's饭店吃饭,我自己似乎每周日的晚上都在那里消磨。这里的前菜、主菜还有15美元的甜点都很棒,家酿酒才10美元一瓶。我通常坐在户外的壁炉旁,一边素描一边与我邀请的朋友们侃大山。我来得太多了,后来,我的朋友们就说,为什么不把你的画贴在酒瓶上做酒标用呢?结果是,我画了我的小鹿女孩Venison。要是你不知道的话,就让我来告诉你,Venison其实也就是鹿肉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