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保障房删除避噪音条款 三房装修政府定价

作者:2008-10-19 09:02:35|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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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月17日),《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正式公布实施,征求意见稿中的首排住宅避噪声源被删除,新增了全部集中供暖的规定。

晚噪声不超40分贝

《导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小区首排住宅应尽量避开交通干道、铁路、轻轨等高噪声声源。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卧室尽量避开噪声源一面;外窗应达到相关隔声要求。正式文件中这一规定被删除。市建委解释,小区规划布局时,与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不容易准确界定。

但这不意味三房不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导则》规定,保障房和限价房的室内环境噪声与隔声应满足《住宅建筑规范》,即卧室、起居室关窗时白天允许噪声为50分贝,夜间噪声不超40分贝(人说话的正常音量为45分贝)。

经适房热水太阳能供

《导则》正式文件在房屋能源上新增了规定,即“本市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须全部使用集中供暖,并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等”。此外,经适房和廉租房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优先使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两限房提倡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为了节能,《导则》还明确规定,廉租房、经适房及两限房不得设计落地窗、外飘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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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装修政府定价

《导则》明确,今后廉租房和经适房装修要一次到位。装修可用“套餐或菜单选择,样板间引路”的方式。项目结构完成后,针对各户型提供不同样板间,公开装修材料与价格,供居民选择,施工方按需求统一装修。市建委表示,装修一次到位的费用标准将由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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