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对金钱和公用财产也分辨得很清楚。首先,必须承认地是,他们俩都不是抠门的人。对于朋友借钱,他们的看法是一致的——只要在不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水平上,朋友有困难,能帮的还是要帮。但是,他们也绝对不会干打肿脸充胖子的事。而对于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事,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他们会做,那就是当双方父母有需要的时候,无论多困难,他们俩都会二话不说地相互帮助对方父母,用他们的话来说,父母生我们养我们,为父母吃苦受难,是应该的。而除此之外,没有特例。对于请朋友来家吃饭做客,甚至要留宿朋友过夜,他们俩事先都会征求对方的同意,他说,不能因为自己的朋友圈子而影响对方的生活习惯和喜好,在哪里吃饭都是吃,在哪里过夜都是睡,如果对方反对的话,这些事情完全可以换种解决的办法。对于他俩的公用交通工具——车,在购买之前,他们彼此就达成了约定:车绝不外借。理由是:第一、机动车毕竟不是自行车,想怎么骑都是两只脚的机械式运动,而机动车不一样,一人一种开法,两个人开就已经是两种方法了,不值得因为外借而再出现第三种、第四种、第五种开法,久而久之,这私家车,就真的成了小公共了;第二、自己开,出了状况自己承担那是应该的。借给别人开,出了状况,如果不是朋友的问题,一大堆琐碎的事情还要自己处理。如果是朋友的问题,你也不好埋怨,还得陪着笑脸安慰朋友,即使朋友出钱修了车,但心理仍然觉得窝的慌,为这种事,还是不值得。所以,他们的车是从不外借的。他说,谁的朋友要借车,由自己去回绝,如果你为了面子不好意思回绝,应允了,那么,自己该去哪里租车给朋友是自己负责的事。如果实在没办法回绝的,就自己亲自开车帮朋友处理事情,但前提是,不能影响到对方需要用车的时间。他说,这年头,谁手里没个钱能租得起车或打得起车啊,这年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打不着车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