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什四年之后何去何从 加拿大人落叶归根去猛龙

作者:2008-10-12 04:46:27|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纳什 | 体育 | 我爱NBA | 其他诸强

雅虎体育讯  太阳队当家控卫纳什已经在NBA混迹了十二个赛季。在踏入与自己球衣号码一样的第13个赛季前夕,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已经接近职业生涯的尾声了。落叶归根的想法在每个球员头脑中都根深蒂固。北京时间20081012日 纳什表示,如果可能,他希望自己能够在在猛龙队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喜欢我在太阳队取得的成就,而且我也喜欢待在那里。”纳什在这周接受采访时说到:“但是如果不能在太阳队退役,那我将会更加倾向于选择多伦多猛龙队。”

 

34岁的加拿大人曾经表示自己还将在NBA征战4个赛季。他可能在2010年成为自由球员。届时在自由球员市场上试水的还有小皇帝詹姆斯、闪电侠韦德以及龙王克里斯-波什。如果可能,纳什将十分愿意被交换到猛龙队。

 

“从篮球意义上来讲,球员就是球队的资产。这就意味着我也有可能被交换到任何一支球队效力。”现在猛龙队要面临的问题是,有很多球队希望这位球场上的魔术师能够为其效力。但是纳什似乎对其他球队并不是很感冒。“过去的几个夏天我们都住在纽约。这里的各方面都很吸引人。无论有没有德安东尼在那里都是一样的。我爱这个城市,但是对于未来,谁知道呢?”

 

就目前情况来看,到2010年猛龙队的薪金总额大概在工资帽以下2500万美圆。作为加拿大篮球的象征,纳什拥有大批的球迷。加拿大体育频道的负责人员曾经透露,“除了猛龙队的比赛外,最受观众欢迎的就是太阳队的比赛。如果你将最热门的球队与最热门的球星结合,那么收视率一定会大大提高。”(孤鹜)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