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失踪疑遭毒贩控制 派出所称无证据不立案

作者:2008-10-09 09:09:39| 点击:276|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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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昨日,16岁的女中专生小杰已失踪整整21天,其家长奔波打听后怀疑是遭毒贩胁迫参与贩毒,派出所则表示“证据不足,不宜立案调查”。

家属反映:孩子失踪,可能被毒贩控制

小杰就读的学校位于江岸区球场街。

其叔叔周航称,孩子9月17日在校内接了个电话,跟同学说“出去一下”,至9月25日仍未返校,其父母从汉川老家赶到武汉,前往学校所在的西马街派出所报警,但民警称人员失踪事件不好立案。

周航告诉记者,后来从小杰的初中同学小敏(化名)处得知,小杰曾经受名叫东东的男子胁迫到云南背“货”(毒品),送到硚口一家小旅社,后来没再干了,也与东东断了联系,“我又赶到云梦县的东东家中,此人根本不在家,他的父母也不肯透露联系方式”。“没想到,第二天名叫东东的就用公用电话打给我,承认小杰是他接走的,但交给了老大"杨子",让我们去找"杨子"。”

派出所:有确切证据才能立案

本月6日,记者将此情向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反映,总队人士与孝感警方联系。孝感警方回复,“此案应由武汉警方管辖,我们愿协助调查云梦县的东东、"杨子"的情况”。

昨日,记者与周航一起来到小杰所在学校。该校学生科、保卫科称,对小杰的失踪很重视,既担心这名女生的安全,也担心今后会有不法分子继续侵害学生。

随后,记者与周航再次来到西马街派出所。该所刑侦民警表示,人员失踪并不构成案件,若是认为该案涉毒,应归硚口辖区内的派出所管辖。

这名刑警建议家属将涉及的小敏带来派出所,供深入核实。但周航说:“小敏也是跟事件有牵连的,她怎么肯到武汉的派出所来?我们提供这些线索,就是希望警方出面干预。”

省公安厅:情况特殊,派出所应派人调查

孩子失踪,家长焦急,奔波查到的线索又不能作为警方立案依据。怎么办?

昨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人士告诉记者,公安部对刑事案件是否立案有规定,即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责,且属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这起事件中,派出所有一定理由不立案,但对于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疑点应派人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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