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彻头彻尾黑楼盘 非法占用耕地无人管

作者:2008-10-08 13:43:34| 点击:0| 评论:0|第4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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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长安公安分局的这种处理,记者专门咨询了有关法律界人士,法律界人士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做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论处”。而且对非法占用耕地作了具体解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四季长安”非法占用耕地70多亩建设住宅,证据非常明确。所以,长安公安分局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部门“反应太慢”留下可乘之机

记者注意到,长安区国土部门在去年5月份就发现首帕张堡村村委会破坏耕地的行为,但直到8月份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材料,这也为“四季长安”楼盘违法成长留下了可乘之机。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万亚平:“国土资源部门就应该有一个敏锐的职业嗅觉,意识到这是一个犯罪案件,而不是一个一般的违法案件,所以仅仅对它进行行政处罚显然是不对的。应该把案件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移交到有关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对事件进行调查。”

事实上,正是相关部门没有按照法规追究违法行为,“四季长安”才得以继续违法,继续建设,继续销售。对此,就连售楼人员也直言不讳。

记者:“有没有那个部门说你这个东西有问题?”

销售人员:“没有呀,如果那个部门说我们有问题,我们不可能盖起来,不可能交房,不可能到现在还在动工。”

编后话:违法楼盘依然在销售,新的楼盘还在建设,“四季长安”在一天天成长壮大,而记者调查到的只是公文的旅行。不知道我们的主管部门究竟在干什么?国家公权机关是老百姓供养的,在其位就该谋其政。如果遇到麻烦就推托,这怎么能让老百姓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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