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犯罪嫌疑人同时交待在案发后授意其男友石磊将被害人的手表、三星手机、钱包等证据扔至伊通河大桥下毁灭证据的犯罪事实。专案组当晚在犯罪嫌疑人石磊家中将其当场抓获,随着两人的落网,张丽红交待了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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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尸过夜 女子选择焚尸逃跑
据警方提供的材料所述,犯罪嫌疑人张丽红是金山舞厅的陪舞女,与被害人陈某某于2007年12月在金山舞厅结识,两人始终保持联系。10月3日,两人相约在张丽红的租房处相见。酒后陈欲与张发生关系,遭到拒绝,随后持刀威逼仍未果。
为缓解事态发展,张丽红借倒酒之际,骗得被害人喝下掺了安眠药的啤酒,待陈进入迷糊状态后,将陈手脚捆绑。
期间,陈半醉半醒间继续语言污辱张,并威胁恐吓她,张一怒之下多次持刀朝陈头部、身体等重要部位猛砍数刀,并威逼陈讲出其建行卡的密码。
4日,张丽红在自动取款机提出1500元,购买了20元钱的汽油对陈的尸体焚尸灭迹后逃离现场,随后吩咐其朋友孔旭等分别将陈的随身物品进行转移和销毁。
目前,张丽红、孔旭、石磊已经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