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表明武汉没资格状告足协 零转会却有法可依

作者:2008-10-08 07:26:31| 点击:4011| 评论:17|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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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退出中超一事引起了各方的关注,而武汉光谷到底会何去何从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此前李玮锋表示队员们可以参加香港联赛,而武汉光谷也准备状告中国足协,这样的做法是否可行呢,下面来让我们详细的看一下。

第一:没资格向法院状告中国足协

武汉退出中超后,武汉光谷表示他们受到了足协不公正的待遇,表示将向法院起诉中国足协,但是根据中国足协和国际足联的章程,武汉光谷没有资格起诉中国足协,也就是说武汉只能向国际足联反应情况,但没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足协章程第86条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俱乐部,保证遵守《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不将自己与国际足联、亚足联及其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任何争议提交法院,而同意将争议提交各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而在中国足协章程第八十七条中国足球协会规定”中也注明:“中国足球协会各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应保证不得将他们与中国足球协会、其它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及其成员的争议提交法院,而只能向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提出申诉。”

而武汉退出的直接导火索就是李玮锋受到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严厉处罚,武汉方面认为这个处罚太重,但是根据足协的章程,上面表明如果有球队对纪律委员会的处罚有异议,那么球队只能向足协的诉讼委员会提起诉讼,而没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说,武汉没有资格向法院诉讼折,而法院也不会受理这件案子。

第二:球员可以零转会到其他球队

足协的强硬态度让武汉方面始料未及,毕竟武汉一线队注册的球员有40多人,如果实行“零转会”,那么武汉在转会费方面的损失将达到4000万人民币,虽然球队老总徐志强表示决不能接受,但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规定“零转会”的说法确实“有法可依”。

在《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14条《停止踢球》中明确规定:“如因俱乐部解散、破产,或因俱乐部不再在中国足协注册(包括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无法参加全国性正式比赛的职业运动员要求转会时,俱乐部不得拒绝,也不得以转会费争议限制运动员转会参加比赛。”虽然这个条例里表明只要转会双方俱乐部在转会费的问题上没有争议就允许有价转会,但是对于接受球员一方来说,只要他们坚持必须零转会,那么双发在转会费问题上就存在了争议,按照足协的转会规定,武汉方面也就不得不接受这个零转会的事实。

因为目前中国足协已经取消了武汉光谷的注册资格,因此武汉想得到4000万人民币的转会费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来年的转会市场上,如果有球员转会到其他球队,而其他球队想以“零转会”得到该球员,那么武汉没有任何理由出面进行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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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纯属扯淡,中国足协只会以权力压人 清凉世界 2008-10-10 10:56:29
zu xie gui ding zi j Zhaibaojun 2008-10-10 03:28:03
gao xiao Zhaibaojun 2008-10-10 03:26:58
中国足球协会是什么组织?他为中国的足球做 zjxnstar 2008-10-09 15:23:29
足协这帮没脑子的 没读过书吧 趁早扫 XuTom 2008-10-09 1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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