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0余人组团自驾游怒江 被指非法入境

作者:2008-10-08 07:07:36|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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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还在继续,双方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僵持中,酒店工作人员报了当地110。警察到场后,分别向双方了解了情况,队员们解释,此次纯属爱心活动,所有费用都是AA制,并没收取队友团费,完全是是大家自愿的爱心行为。这时,对方才说“说清楚就没事了。”

“非法入境”风波让队员们寒心

风波总算平息了,但队员们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队友武进文说:“我们千里迢迢趁长假从昆明赶来,准备到独龙江给山里的孩子送些学习用品,没想到刚到怒江就遇到这样的投诉,虽然当时搞不清楚情况,但感觉就像一盆凉水从头泼下来,我们的爱心之旅一开始就受到阻碍。”而活动主要负责人李科学更是失落:“队员们长途跋涉,千辛万苦赶到怒江,本来就很疲惫,经他们这么一‘查’,谁还能睡好?更让人寒心的是,这本来就是一个公益活动,前去的队友都是带着爱心去的,都是奔着那些孩子去的,竟然还被指‘非法’。”

怒江州旅游局:怒江没这规定

当晚两位旅游局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有法可依?怒江州是否有“外地旅行社到了怒江后必须交由当地旅行社地接”这样的地方旅游管理条例?记者昨日电话联系了怒江州旅游局,该局行业管理处自称负责人的男子这样回答:“我们怒江州只有边防检查条例,没有条例规定外地旅行社团队到怒江后必须交由当地旅行社地接。”

各州市互设“无障碍旅游区”

有媒体报道,早在2006年,昆明、曲靖、红河、文山、玉溪、楚雄、大理、丽江市、迪庆、怒江等州市就已签订了无障碍旅游协议,互设为“无障碍旅游区”。其核心举措为:取消必须由当地旅行社接待游客的强制性规定,允许互设区辖区内的旅行社不经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和地陪就可直接带团队进入景区、入住酒店。同时,开辟“旅游绿色通道”,对符合交通、运政等部门相关规定、手续齐备的旅游车辆,各方保证其便利、快捷地出入景区(点),并享受当地旅游车辆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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