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崔真实法”催生中国网络实名制争议(图)

作者:2008-10-07 08:03:43|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社会百态

随后,王永建立即向商都网值班热线反映情况,希望删除网站上对自己恶意攻击的帖子,但商都网值班人员却以版主方的帖子合乎商都网发帖规则、所公布的王永建的个人信息是在网上搜索到的、领导放假等理由一再推诿。在多番交涉无结果后,王永建把商都网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按照规定加强对其经营网站的检查,对网站上出现的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信息及时删除。被告在其网站的经营管理上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网络实名制脚步声渐近

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首先提出“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 。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在“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

2003年开始,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向网吧提供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以及办理一卡通、IC卡等,以此来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004年5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名制并且强调电子邮件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

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内容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并在备案时提供有效的证件号码。同年7月,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公司腾讯发布公告称,为配合中国有关部门对腾讯开展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的整理,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工作。

2008年,宁夏、甘肃、吉林、重庆4个省市先后宣布推广版主实名制。同年2月,北京市宣布年底前将实现全市网吧上网电子实名登记。网络实名制离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近。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