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应聘遭同性性骚扰 蒙头哭不愿与人独处

作者:2008-10-06 08:07:07|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社会百态

■观点构成性骚扰 可申请精神赔偿

侯琰律师表示,凭那些露骨的短信,杜某已构成性骚扰。小李可依据《民法通则》以“侵犯人格尊严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但需要足够的证据。发生这种事情,对受害人的心灵影响较大,甚至影响将来的生活,因此,小李可追讨精神损失赔偿,并要求杜某道歉。

许小平律师认为,小李首要做的是报警,可追究杜某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赔偿。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10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