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强吻女员工不成出手打人获刑3年

作者:2008-10-04 10:46:3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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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强吻加油站女员工不成,竟大打出手。汉口一男子王鸣(化名)为此付出了“冲动的代价”。记者昨日获悉,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王鸣和汉口一加油站的员工一起吃晚饭,席间推杯换盏,都喝了不少酒。饭毕,两人一起回到该加油站。此时,王鸣忽然酒兴大发,见加油站一名女员工正准备回办公室,冲上去就抱住该女工,欲强行亲吻她。女员工拼命挣脱,便大声呼救。办公室内的另一名女工听到后,连忙打开门,出来制止。

  不想,王鸣继续发酒疯,冲进办公室就殴打起前来劝解的女工。遭强行索吻的女工见状,忙叫来另一名同事,上前拉扯王鸣。王鸣竟连她一起打了起来。无奈,众人只好报警。不久,民警赶到,将王鸣扭送到派出所。事后,经鉴定,两名被打女工一人为轻伤,一人为轻微伤。

  对此,检察机关指控王鸣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时,王鸣辩称,自己当时喝多了酒,记不清楚做了什么,但肯定没有做起诉书指控的事,只是打了别人一下。对此,有多名证人证实,王鸣当时确实发酒疯,强吻女员工不成,就大打出手。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鸣酒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鸣有期徒刑三年。

  编后:过量喝酒,害人害己!王先生酒酣之后行为大乱,强行索吻不成当众大打出手,不仅伤害了他人,也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实在是不值。眼下,时值十一长假,本报特别提醒广大读者朋友:聚会饮酒时千万要把握好尺度,以免贪杯误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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