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公司老总卖掉唯一自住房 做房客不做房主

作者:2008-09-24 13:35:58|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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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以50万元存款,利息就够其支付房租,并且不降低生活品质。

同时,王军卖掉的房子市值大约120万,将这些存入银行,除了其中50万本金的利息要用于支付房租外,还可以享受70万本金带来的纯利息收益,而且毫无风险。假设此状况能够一直持续下去,就可以认为这一套房子的价值只有50万。

“为什么人们还要多花70万买房子呢?无非是以下几种原因:投资者希望房价一直涨下去。如果投资者以3年为投资周期,交易成本大约占房价的10%,如果依赖增值部分弥补70万的利息损失,根据上面的数据,若想收益不低于储蓄,三年后的房价应达到(70×5%×3)+120×(1+10%)=142.5万,折合约每年涨幅6%,也就是说,仅仅为了弥补70万的利息损失,也需要6%的涨幅。”

“如果上述120万元不是现金,而是有很大比例的贷款的话,成本会进一步上升,因为贷款利率永远高于存款利率,所以如果那70万是贷款的话,利差大约为2%,这就是净损失。”王军分析。

持有房产的时候,王军不仅没有70万元带来的利息收益,而且要支付较高的贷款利息。随着贷款利率的上升,他每个月的还贷金额逐渐接近承受极限。特别是,如果房价下跌30%,就可能背上负资产。所以,稳妥的做法便是:获利了结。

如今手握现金,王军觉得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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