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遭偷窥不满被指感情乱 起诉《壹周刊》

作者:2008-09-17 08:53:20| 点击:1133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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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前年报道,林志玲花3千多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近千万)新买的豪宅,内文除公布正在装潢的屋内格局照片,还找风水师分析说,想婚的林志玲经由高人指点,布下催桃花的风水阵,期待早一天封奶收山,嫁为人妇。林志玲因此怒告撰稿记者李筱雯、副总编辑宋筱玲及港籍执行副总黎慕慈,检方昨依侵入住宅及加重诽谤罪嫌将3人起诉。

《壹周刊》法务经理叶锡波获悉后直呼:“检察官没把事实查清楚。”他表示,当初报道内容是改写同集团在香港发售的刊物《壹本便利》,台湾《壹周刊》根本没派人侵入林志玲家拍照,“明明是香港同事去拍的,为何不去查?随便就起诉我们文字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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