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归来强撬门 老婆报警称其十恶不赦

作者:2008-09-13 07:18:39| 点击:550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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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老巩怎么也想不到,8月30日他带着9000多元学费送和前妻所生儿子到西安一所高校报到,9月7日他刚回深圳,妻子就要跟他离婚,并且锁上房门,不让他进屋。其妻邓女士表示,老巩十恶不赦,经常虐待她,他们感情完全破裂。

“我已经在外面流浪几天,她说要跟我离婚。”宝安龙华民乐翠园11栋的住所楼下,年近不惑的老巩叹了口气。9月7日下午,他坐了30多个小时的火车,到达深圳后急忙往家赶,没想到吃了闭门羹,妻子不肯开门,他叫来警察,但警察表示家庭矛盾,无权干涉。这期间,他去民治街道民乐社区居委会等要求调解,妻子一直不露面。老巩穿梭在派出所、小区管理处、街道办之间,然而他还是进不去家门。在他的妻子给管理处打过电话后,管理处的保安开始跟随他,如果他撬门,保安就报警。

9日上午,老巩和记者一起找到了小区一名开锁者,然而正当开锁者开锁时,保安和民治派出所的警察匆忙赶到现场将开锁者带走。小区的保安介绍,报警者是老巩的妻子邓女士,民治派出所一名民警表示,他们带走的开锁者没有在派出所备案。对此,老巩质疑:虽然现在房子的产权在老婆名下,但还没有离婚,为什么就不能回家呢?

老巩的妻子邓女士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老巩当初和他结婚时是个穷光蛋,几年间她往老巩家寄了5万多元钱,可是现在老巩还为儿子的事情向她要钱,“这次骗走了9400多元”。她和老巩已经感情完全破裂,必须离婚。房子是她和姐姐共同出资购买的,老巩无权居住。现在她已经请了律师,并在准备材料提起起诉离婚。

■律师说法

老巩现在有权居住房屋

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国际婚姻家庭指导师侯林分析认为,像老巩这样的二婚家庭是比较脆弱的,虽然房子是老巩妻子出钱购买,房子应该属于邓女士的个人财产,但他们一起共同生活了6年,老巩有合法居住权,他有权到房子中居住,为避免冲突,双方协商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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