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自称未婚爸妈要价5.5万卖女儿(组图)

作者:2008-09-12 09:14:44| 点击:0| 评论:0|第5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女儿 | 社会 | 社会百态

对此,警方怀疑,这名出生45天的女婴究竟是不是两人所生?昨天下午,警方抽取了两人及女婴的血样,紧急送往技术部门做亲子鉴定,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

⊙律师说法

“贩婴”两人涉嫌犯罪

昨日,就庄作宪卖掉非婚生亲女一案,北京昂道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韩涛认为,庄的行为明显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该罪名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韩涛说,人不是商品,不能买卖,如果把他人当成商品估价出卖,使他人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即使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也不例外。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10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