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退房维权的事在房产届层出不穷,甚至愈演愈烈。我相信经常来天涯房观的人多数是准备买房的人,当然也有部分刚刚买房的人,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些维权事件。
对于大多数买房的人来说,房款不仅会花去你所有的积蓄,还会让你背负十几年甚至20几年的债务。对于这样一件与家庭和自己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支出,买房之前你肯定会仔细思考,周密权衡,数次考察,然后在看准自己心仪的房子后,再出手与房产商签订合同。
现在房价跌了,要维权,理由之一:没有见跌这么快的,理由之二:当时买房时,售房的人说房价只涨不跌。现在不到两个月就跌了十几万、几十万,因此要退房,要找差价,要寻求其他装修或者哪怕一点点能安慰心理的补偿。
退房可以,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里怎么写的?如果有相关约定,当然按约定退房。合同里有没有承诺房价只涨不跌?如果有,找他们补差价。如果合同里面都没有相关事项,我拜求你们还是稍微尊重一下契约精神和现代商业文明。
16世纪末,有一个名叫巴伦支的船长带领17名船员出航,船队最后被北极圈的恶劣天气所困。巴伦支船长和17名荷兰水手只能在这孤立无援的条件下度过8个月的漫长苦寒的冬季。在这样恶劣的险境中,8个人死去了。但巴伦支船长和17名荷兰水手却做了一件令人难以想像的事情,他们丝毫未动别人委托给他们的货物,而这些货物中就有可以挽救他们生命的衣物和药品。最后船长和剩下的船员原封不动把货物送到他们的委托人手里。这就是契约精神和商业文明,也正是这种契约精神成就了荷兰16世纪“海上马车夫”的美誉。
这里我想问问那些维权的人几个问题:
1、签约的时候,房产商是否逼迫或通过其他手段胁迫你签约?
2、如果只听到售房小姐说房价只涨不跌,你就欣然认同,并买房,你是不是应该怀疑自己的智商?不要相信卖瓜的王婆说瓜好,这个连小儿都知道的颜语,怎么你就不知道?
3、如果你签约的时候,心里直打鼓,担心房价会继续跌。你是否向售房的人提出:如果房价下跌,要求补差价,并把这一项写进合同?如果你这样要求了,但被对方否决了,但你还是签约了,请问你当时为什么还要签约?
4、当你早上按照其他维权人的约定准备动身去售楼处闹事,维权的时候,你自己是否问过自己:我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这样做是否与现代商业文明相抵触?
5、如果现在你的房子在当初你的成本价基础上上涨了20%或更多,你是否会主动将上涨的部分主动还给开发商,并对开发商表示感谢?
这里再谈谈这些维权的可怜人因为他们的买房和维权对那些还没有买房的人,对社会,对开发商,对他们自己造成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