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措施补贴购房者 专家:作用很有限

作者:2008-09-12 07:58:1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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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持续低迷的楼市,不少地方开始出面救市。比如,购房给补贴、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等,但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出台的这些举措作用有限,更有专家对此提出质疑。

最近,安徽芜湖推出有关房地产业的一系列新政策,政策规定凡是本月初到明年8月底之间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购买144平米以下住宅的,购房人可

以享受交纳契税总额的50%的补助;而如果购买小户型,则能享受交纳契税额100%的补助,且每平方米还有100元的补贴。此外,市民如果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满一年、未曾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相关条件还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李建萍说:“比如说你“商”转“公”是20万,以贷款期限20年来计算。商业贷款购第一套房年利率就是6.65%。我们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年利率是5.22%。20年计算,利息差额达到将近4万块钱。”

据了解,类似的“暖市”方案在河南、西安、沈阳等地也已相继出台,包括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和限额等,而西安市还规定对于在2009年6月30日前按期开工的商品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将每平方米减免35元。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地方政府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交易量的恢复是有现实意义的1040从各地的情况来看交易量的下滑不仅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而且影响到地方的就业影响到地方的经济社会一系列问题”

而另一些专家也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房地产市场调整光靠地方政府补贴措施可能影响并不大,虽然补贴幅度已经是地方政府权利范围内较大的幅度,但仍低于购房者对房价下行空间的预期。另外,用公共财政补贴买房者,对那些暂时买不起房的人则有失公平。更有专家认为,用公共财政补贴买房者,就是将纳税人的钱补贴了给房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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