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时间不满五年的新就业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了,记者昨从省公积金监管办获悉,由省建设厅制定的相关实施意见已于近日下发,对新就业人员的界定、提取额度、提取监管等都有了统一规定,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让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这一保障性措施有了实质性进展。
保障对象:
毕业时间不满五年“新人”
据省公积金监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实施意见,新就业人员主要是指从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时间不满五年的就业人员,五年及以上的就不再属于“新就业”的范畴。有条件的地区其他新就业人员也可比照上述时限列入保障范围,所谓“其他新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外来打工者。提取公积金的用途,必须是用于本人或与其配偶租住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有些外来的新就业人员,其父母家人如果也随他一道进城生活,那么他也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为全家人付房租。
一项统计显示,南京市江南八区的房租上半年已经上升了10%-15%。不断上涨的房租给都市年轻人增加了经济压力,据统计,南京的新就业人群花在房租上的支出平均相当于他们收入的近三成,个别人的房租负担甚至超过了收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可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便于他们为今后购置商品房进行积累。小周去年从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目前的月收入是2000元出头,光是和朋友合租的房子月租金就需要分担700元,“其他同学都在讨论买房,可照我现在的状况,根本存不下钱来”。不过,根据省里的新规,小周的公积金每月有500多元,今后可以提出来付房租,“攒钱买房就有指望了”。
提取次数:
一年至少保证可提一次
新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几次?省实施意见规定,具体时限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既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限多次提取,也可按当地租住住房支付房租的习惯分期提取,也可按半年或年一次提取。“无论采取哪种时限,都要保证每一年内至少可以提取一次,”省公积金监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提取公积金时,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防止骗提和挪作他用,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般应提供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等必要的要件。具体所需材料,也由各市自行确定,总的原则是“要件必须具备,又尽可能简化”。
提取额度:
各地自己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