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吵后闹离婚 丈夫巧签不离婚协议

作者:2008-09-07 07:15:5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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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是名公务员,今年28岁。4年前,他认识了22岁的独生女杨洁,经过3年的热恋,二人于去年年底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陈林告诉记者,结婚后,生活中的琐事令婚前的浪漫感觉荡然无存,二人甚至常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执。由于陈林的退让,每次都能化干戈为玉帛。

不料,二人前天因小事又起争执。清晨5时许,杨洁醒来后因睡不着就打开了电视,尽管音量很小,可还是吵醒了陈林,他随口抱怨:“我这几天写文件熬夜到凌晨,这么早就闹人瞌睡,你真是讨人嫌。”杨洁一听就“毛”了,当即和陈林吵了起来,陈林也不甘示弱。一顿恶吵后,杨洁提出离婚。“离就离,谁怕谁啊!”这话刚一说出口,陈林就后悔了。

上午8时30分,杨洁押着陈林来到区民政局。在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要他们签订离婚协议,并建议他们趁周末再好好考虑一下。

离婚未成,陈林暗暗高兴。“绝对不能离婚。”陈林苦思半晌,计上心头。晚上下班回家后,杨洁早已等在家中。“你写离婚协议吧,无论什么条件我都同意。”杨洁的气还没有消。“写就写,谁怕谁啊!”陈林提笔就写,不到两分钟就将写好的协议递给了杨洁,杨洁看也没看就签了字。

“老婆,你看看我写的是什么?”陈林得意地说。

杨洁定睛一看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陈林写下的竟是“不离婚协议”。只见上面写着:甲方陈林、乙方杨洁经自由恋爱于2007年12月18日结婚,婚后生活和谐,虽偶有争执,但不影响夫妇关系,现特声明并协议如下:1.永不离婚;2.互相谅解,和好如初。“老婆,你签了字就不能反悔了”,陈林顺势将杨洁一把搂入怀里,向杨洁道歉,二人相视一笑,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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