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洁瑛遭法庭颁令强制留院 情绪激动露凶光

作者:2008-09-05 09:04:30| 点击:0| 评论:0|第4页/共10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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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要靠综援过活,但四十三岁的蓝洁瑛仍自得其乐,留连中环及湾仔一带酒吧觅“食”,可惜逗留5个小时都无收获。最终独自失落地返回其数十呎板间房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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