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洁瑛遭法庭颁令强制留院 情绪激动露凶光

作者:2008-09-05 09:04:30|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10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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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蓝洁瑛上月24日再度因精神状态不稳定被送入东区医院精神科病房观察,至昨日已第8天。由于院方未允许她出院,她要继续留院。昨日她致电向香港明报“求救”,希望能帮助她出院。

记者前往探望,蓝洁瑛样子有点憔悴,精神尚算不错。她拿出一份文件给记者看,内容指法院判她因精神杂乱,要在医院监察7天。她指7天时限已过,但医生仍不准她出院,故希望记者能帮她跟院方反映,她自觉完全没事,不想被困在医院内,渴望尽快离开,并说想到外地生活。问她家人有否探望?她说日前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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