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足协召开的会议上,足协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那就是将通过法律程序起诉爱福克斯拖欠款项一事。谢亚龙表示,“与爱福克斯商议最后期限是在8月31日前将余款汇到中超公司,但是截止到昨天,爱福克斯仍未汇款”。足协将在近日与律师商谈与爱福克斯对簿公堂,开始履行法律程序。
三次主席会定下追讨方案
2006年,爱福克斯与中国足协签订了6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6000万元)的中超联赛赞助合同,不过,直到2007年第二季,爱福克斯才将第一笔冠名费600万元人民币汇至中超公司,这也是爱福克斯付给中超公司的唯一一笔费用,余下的5千余万元一直未付。
2006年联赛结束后,多家俱乐部都向足协提出分红后,由于爱福克斯的冠名费尚未到账,足协迟迟未能兑现该年的分成,这也让俱乐部有些异议。一名老总向记者表示“我们在年初的中超委员会上也提起过分红,但是足协方面表示爱福克斯的钱还没到,我们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现在我们的经费很紧张需要这些钱来应付俱乐部的支出,如果官司打赢分到手的话应该有300万元,这不是小数目。”07年3月份,中超公司召开成立后首次董事会和股东会时,有俱乐部老总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当时足协的答复是“还未把钱收回来”。所有俱乐部得知爱福克斯未付款后,也都支持足协向爱福克斯索要余款。
对于爱福克斯方面的欠款,足协也十分重视,到2008年9月1日做出起诉决定为止,已经为爱福克斯欠款一事开了三次主席办公会。第一次是在2007年召开的,当时决定如果6月30日前不付款,就要起诉爱福克斯。6月份接到通知的爱福克斯汇出了600万元人民币,在一年半后才收到第一笔汇款的中国足协给出的最后通牒是9月底前将所有余款付清。如果直到9月30日仍未付,足协将通过法院向中介的经纪公司和爱福克斯公司提出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拖欠达两年之久的冠名费。
直到2007年9月30日爱福克斯仍未付足余款,足协于2007年10月份再次召开主席办公会,决定开始打官司,由于是中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超公司开始寻找律师开始诉讼,不过律师在与爱福克斯方面联系后建议:“爱福克斯方面还在筹钱,有自己的还款计划,不宜立即诉讼”。于是,足协给爱福克斯给出最后底线:2008年8月31日。
随着8月31日的到达。足协对于爱福克斯的最后通牒日也已生效。而自从签订合同至今也已将近两年过去,如果不进入司法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足协将超出两年的诉讼期限而无法起诉对方。于是,在9月1日的会议上,足协方面开始着手做诉讼的具体工作。
官司只能与中介公司打
足协与爱福克斯联系冠名赞助时,还有经纪公司中介,合同也是签的三方约定。据悉,这个中介公司是一家体育经纪公司,在国内曾担任多个外教和队员的经纪,原中国队主教练阿里·汉也是由该公司经纪。但是现在因为爱福克斯的代理也无奈地反目成仇,曾经的合作伙伴也只能对簿公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