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道德了……讨伐这个女孩……让她无处可逃……”9月2日21:11,淄博某论坛的一张帖子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数十次刷新。
越来越多的人用自己的道德天平衡量着虚拟的网络,声讨着那个他们并不认识,也并不了解的女孩。“我是个女孩子,我也注重名声,我也害怕别人指我的脊梁骨……”虚拟网络影响现实,女孩身心疲惫。
这是发生在淄博的第一起“人肉搜索”。
当有中国特色的网络追捕威胁到“隐私权”,孰是孰非?它又将何去何从?□何谓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最早出现在2001年,当时有一网民贴了张美女照片,并声称该女子是自己的女友。可是有人指出该女子是微软公司的女代言人陈自瑶,并贴出她的个人资料。被人称为“人肉搜索”的互联网搜索行为就此诞生了。在谷歌搜索上,有一种专业定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1. 淄博一起车祸引发的“人肉搜索”“看看这个撞断老人腿的年轻女子在你身边吗?”2008年7月10日,淄博某网站论坛的“休闲乐园”被一篇千字的文章驱走了平静。“刘某,女,汉族,出生于1985年7月3日,23岁,某省某县某社区服务小区三委三组。据其称在淄博生活有13年历史……”文章一开始,一名女子的详细资料就被略带遮掩地公诸于众。“2007年8月4日16:30许,刘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张店人民西路北侧将骑自行车的58岁殷某撞倒。殷某在医院被确诊为股骨颈骨折,住院近一个月,花费近五万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是刘某的全部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帖人对事故本身的描述显得比较平静。
除此之外,细心的发帖人还在当时现场注意到了一些细节,“看此女也不像是没钱人,穿着时尚,用着2000元的摩托罗拉A 1200手机……”
最后,发帖人表明了自己的意图。据他称,刘某在殷某住院期间以凑钱为由一走了之。“无奈之下,只好想借广大网友来声讨一下这个刘某,也抱着渺茫的希望能找到这个刘某,追回一部分医疗费。”
发帖人在文章结尾慷慨地开出了“找到刘某”的筹码——“追回费用的20%-50%的酬金”。
2. 迷失在虚拟与现实间的道德底线正如帖子主人希望看到的那样,众网友开始了“声讨”。2008年9月2日21:11,帖子再次被更新:“太无道德了……”
越来越多的人用自己的道德天平衡量着虚拟的网络,声讨着一个他们并不认识、并不了解的女孩。
其实,网友们对女孩也并不陌生。第一次发帖后仅过了一天,发帖人又发了一篇几乎相同的文章,只是这次他把原先略有遮掩的人物资料信息完全公开了。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摩托车行驶证以及刘某在事故现场的照片被完全透明地公诸于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