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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原文已无踪
在法庭举证和质证阶段,原告李天天律师出示了从宋祖德博客上下载的博文打印件,但是被告律师称:“宋祖德写的文章太多了,他也记不清到底写没写过这三篇文章。反正评价杨丽娟事件的文章是写过不少,具体什么题目就不记得了。”为此,法庭拿来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当庭上网搜索宋祖德博客。谁知,博客的原文都已经不见了。被告代理律师乘机指出:“要想证明那三篇文章是宋祖德写的,原告就应该拿去公证处公证,打印件没有证据的效力。”对此,原告方认为虽然宋祖德已经将博文删除,但很多网站都转载了此文,仍然可以证明宋祖德的确写过那三篇博文。同时,法官还当庭检索了宋祖德的域名,没想到这个网址竟然被黑了,上面赫然写着辱骂宋祖德的话。







